澳大利亞土著的奇特婚俗
澳洲土著人的婚俗五花八門,但歸結起來是等級婚姻。土著人的婚姻和家庭極為古老和原始。對偶婚、群婚、婚外制等在各部落中流行,而且婚姻與親屬制關系密切。在澳洲土著部落中,等級婚姻的特點就是外婚制。每個部落氏族禁止同一部落氏族通婚,都要向其他部落氏族尋找配偶,而且并不是簡單的由甲部落一男子娶乙部落一女子為妻,而是規(guī)定甲部落的男人只能同乙部落中同屬一個婚姻等級的女子結婚。但在澳洲,這種外婚制受到親屬制的影響,因此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婚嫁仍然很普遍。
在夫里耶拉部落,一個男子可以和他母親兄弟的女兒結婚,也可以和父親姐妹的女兒結婚。在卡拉德杰里部落,一個男子允許與母系舅表姐妹結婚,但不允許與父親親屬結婚。在阿蘭達部落,男子可以和外祖母兄弟的孫女結婚,也可以和外公的姐妹的外孫女以及祖父的孫女和祖母的兄弟的孫女結婚。
在澳洲一些土著部落有一種與眾不同的婚俗。當部落中一個小男孩尚未成年時,就要在他母親的引導下去相親了。他要物色的對象不是少女,而是少女的母親。而這時少女尚未出世。更確切地說這位“岳母”是位尚未懷孕或沒有成婚的女子。男孩挑選到合適的“岳母”,然后讓岳母為他生育未來的妻子。這樁“娃娃親”就算定下,直到岳母生下女孩,長大完婚。但是并非一切都像預料的那么順利,有時小男孩選擇的岳母沒有生育能力,這時,男孩只好另選一位岳母。有時,選好的岳母婚后一連數(shù)胎生的都是男孩,小女婿無奈只好再選一位岳母。有時,選好的岳母卻遲遲不孕,等到生下千金時,男孩子已經長大,即使完婚,但在各方面都互不般配,常常造成婚姻悲劇。按當?shù)氐牧晳T除非是岳母不能生育或不生女孩,否則一旦選中岳母并生下未婚妻后,男方是不允許再有婚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