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婚戀
塔吉克族先民與其他民族一樣,實行過多種婚姻制度。其最早的一種婚姻形式是男不嫁,女不娶的早期婚姻。
近代塔吉克族實行的是男娶女嫁的從夫居婚,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只有少數(shù)人是一夫多妻。其婚姻有幾個特點:一是父母包辦,男女沒有自主權;二是普遍早婚,一般男子15-16歲,女子13-14歲結婚;三是親屬有優(yōu)先權,締結婚姻時,首先考慮近親和表親(舅表、姑表和姨表),無血緣禁忌。
而且,男女雙方不受輩份和年齡的限制。如無近親和表親,才考慮與其他人締結婚姻;四是姑娘不嫁外民族,而男子可娶其他民族姑娘為妻。這也許是塔吉克族自古遺傳下來的一種習俗;五是一般不離婚,這與哈薩克和柯爾克族孜族相同,他們講究白頭偕老,永不分離。一對夫婦只要活著,就廝守在一起,沒有離婚的風氣。
休妻或嫁幾個丈夫,均被認為是可恥的。因此,他們對婚姻大事極為慎重,有“如要對親,必須商量一年”之說;六是實行轉(zhuǎn)房制(或稱收繼婚),當丈夫死后,如有子女,一般很少改嫁。如要改嫁,首先嫁給丈夫的兄弟。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后,塔吉克族的婚俗也有變化,一夫多妻及締結婚姻的買賣性質(zhì)逐漸消除。
婚禮
塔吉克族的婚禮包括訂婚、結婚等。傳統(tǒng)的訂婚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成年訂婚,另一種是童年訂婚。成年訂婚年齡一般是男十五六歲、女十三四歲,訂婚后不久即舉行結婚儀式;而童年訂婚是在男女未成年時訂婚,有的甚至在幾歲時,雙方父母便為之訂婚。
結婚儀式歷時三天。第一天是儀式的序幕。男女雙方各在自己家中打扮和準備,兩家都忙忙碌碌,喜氣洋洋。參加婚禮的客人都攜帶禮品前來賀喜,所帶禮品一般為4到6個馕及衣服、首飾等,近親則要送綿羊。母親或長嫂在送來的禮品上撒些面粉,以示吉祥。有些地方舉行婚禮時,女賓客除了帶禮物外,每人還帶一些白面粉。到新娘家時,紛紛把白面粉撒向墻壁,以示祝福。來客分別在男女兩家歡聚一堂,并唱歌跳舞。
第二天,婚禮進入高潮,新郎騎高頭大馬,由兩個伴郎相陪,由親朋好友護駕,彈著民族樂器,浩浩蕩蕩到女方家迎親。
當天晚上,在新娘家正式舉行宗教儀式--尼卡。儀式由阿訇主持。地點在新娘房屋中,參加者除新郎、新娘和雙方各兩位伴郎及伴娘外,雙方家長和親屬不得參加。儀式開始時,阿訇走到新人面前念經(jīng)祈禱,念完一段經(jīng)文后,端一碗鹽水讓新人共飲,如同漢族的交杯酒。接著往新人身上各撒一些面粉,然后雙手各拿一塊羊肉,在肉上吹口氣,右手的交給右邊的新郎,左手的遞給左側的新娘,并給他們各吃一口馕。至此,儀式即告結束,一對新人可在一旁坐下。這時,新娘父母及親友進屋祝賀。這天晚上,女賓打起手鼓,男賓吹起鷹笛,紛紛唱歌跳舞,婚禮達到高潮。
第三天早晨,新娘與父母和親友揮淚告別,新郎和新娘同騎一匹駿馬,男在前,女在后,由迎親隊伍簇擁著起程到婆家。一路上,彈奏各種樂器,邊歌邊舞。馬到門前,婆婆給新兒媳端上兩碗加有酥油的鮮牛奶。新娘在馬上喝畢后下馬,進入新房,蒙著面紗坐在屋里。這一天,新郎家大宴賓客,并舉行各種娛樂活動。新婚三天之內(nèi),新娘住在新房內(nèi),不準出門。
婚后第三天,娘家須攜帶禮物和飯食到新郎家,表示還掛記著自己的女兒。男家還要請阿訇和證婚人“拜德爾汗”前來作客。這一天,阿訇或作為征婚人的拜德爾汗要在大家的面前揭去新娘的面紗。此后新娘方可參加勞動。晚宴后,娘家人在婆家住一宿。至此,整個結婚儀式才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