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文化中的“語言”忌諱
千年文化中的“語言”忌諱
山東一帶喜稱“二哥”忌稱“大哥”,據(jù)說是與“武松”的傳說有關。武松排行老二,長得高大魁梧,因在景陽岡上打死一只猛虎而被民間稱為“打虎英雄”;武松的哥哥武老大卻長得矮小丑陋。但光是這些還不足以形成忌稱“大哥”的禁忌。主要的恐怕還在于武老大的媳婦和西門慶勾搭成奸一點上。人們忌稱“大哥”實際上是怕像武老大一樣,成為一個“妻子和人亂搞的”人。這種人,民間又稱做“王八”、“烏龜”。龜,在唐宋以前是與龍、鳳、鯪合稱為“四靈”的神物,人多視為祥瑞,并不見有什么忌諱。以龜命名的人也不少,如李龜年、陸龜蒙等等。元代以后,開始用龜來羞辱娼妓之夫或妻子外淫之夫。據(jù)說是因為,龜不能交配,縱牝者與蛇交之故。現(xiàn)在這種忌諱仍然流行,若罵人為“龜兒子”、“王八”,其必勃然大怒。民間忌言“醋”,稱“醋”為“忌諱”,也與性行為有所牽連。因為俗常是把情場上愛妒忌的人說成是“愛吃醋”的。實際上,不但非正常的性行為會形成某種語言上的禁忌,就是正常的性關系也會形成某種語言上的禁忌。例如,民間嫁女忌說“嫁”而要說“出門”或“成人”,懷孕、生孩子不說懷孕、生孩子,而說“有了”、“添喜”等等。
中國人向有尊祖敬宗的習俗,祖先的名字和長輩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諱。漢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哈薩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許多民族的祖先崇拜習俗中都有這一類禁忌事項。鄂倫春族認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對祖先的不尊,恐觸怒了祖先而降災于子孫。對于長輩,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長輩的名字告訴別人。否則,認為家中會生下沒有骨節(jié)的孩子來。如果有什么物件與長輩的名字相同,要把物件改一個名稱,改一個說法。否則,就要折壽早夭。漢族不論說寫,都忌言及祖先、長輩的名字。司馬遷寫《史記》,因其父名“談”,所以把“趙談”改為“趙同”,把“李談”改為“李同”;六朝時,有人為避家諱“桐”字,把梧桐樹改稱做白鐵樹;清朝劉溫叟,因其父名“岳”,竟終生不聽“樂”??梢姎v代家諱之嚴。直至現(xiàn)時,子女仍然禁忌直呼長輩的名字,更不能叫長輩的乳名,與長輩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諱。尤其忌諱的是,晚輩的名字絕對不能與長輩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諧音字、同音字。否則,認為不尊長,是“欺祖”的行為。
不但晚輩忌呼長輩名字,即使是同輩人之間,稱呼時也有所忌諱。在人際交往中,往往出于對對方的尊敬,也不直呼其名。
在給孩子起名字的時候,忌諱也很多。避忌與祖先、長輩之名同字、同音之外,還要考慮命相克妨,比如,命中缺金,忌諱以火或火旁字命名。
人的名字要避諱,人的歲數(shù)、屬相也有所避諱。中原一帶最普遍的歲數(shù)忌諱是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一百歲等等。據(jù)《北平風俗類征·語言》引《朔紀》云:“燕人諱言四十五歲,人或問之,不曰‘去年四十四歲’,則曰‘明年四十六歲’,不知何所謂也。”又據(jù)河南河北一些調(diào)查資料表明,諱言四十五歲,其由來是與包公陳州放糧有關。傳說包公陳州放糧這年是四十五歲,中途遇盜,喬裝王八(妓行鱉腿一類的角色)逃出險地,幸免遇難;又有傳說為當年包公設計捉拿趙王。因趙王好淫,包公詐言身死,密囑夫人與前來哭祭吊唁的趙王調(diào)情,騙取其上方寶劍,然后一舉將趙王拿獲鍘死。這些傳說雖不一定確切,然而從傳說中可以看出,忌言四十五歲,實際上是與遇險、假死、當王八等兇禍不吉之事相關的。這些事中任何一點都足以形成民間的禁忌習俗。河南、河北、山東等地,至今仍有此俗流行。歲數(shù)忌言七十三、八十四,據(jù)說與孔孟二圣的終年有關。傳說孔子是七十三歲死的,孟子是八十四歲死的。因此人們認為這兩個歲數(shù)是人生的一大關口。連圣人都難以逃避的,一般人更不用提,所以都很忌諱。俗語中有“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眼窩刺”、“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等等一些說法。此俗流行于中原一帶,其他地區(qū)也習見,至今不衰。歲數(shù)又忌言“百歲”。百歲常常用來指人壽之極限,如“百年和好”、“百年之后”等等都是暗指壽限之極的,所以若要到某個人的歲數(shù)時,是忌諱說百歲的。
真正是一百歲數(shù),也要只說是九十九歲。否則,不吉。
因?qū)傧嗫梢詷嗣饕粋€人的年齡,且又指代自我的本命,所以俗間有忌言屬相的禁事。舊時,藝人進宮唱戲除了記住當天宮中的“忌字”外,還要記住皇上、太后、皇妃等人的名諱、屬相的忌字,否則,就要受責罰。清太后慈禧是屬羊的,因而諱忌唱戲時提到羊字。連劇目、臺詞都要改。像《變羊記》、《牧羊圈》、《蘇武牧羊》等都不能演?!杜鸾狻分小把蛉牖⒖?,有去無還”也要改成“魚兒落網(wǎng),有去無還”。據(jù)《清稗類抄》云:“鹽城有何姓者,其家主人自以子為本命肖鼠也,乃不畜貓,見鼠,輒禁人捕。久之,鼠大蕃息,日跳梁出入,不畏人?!笨梢姶朔N視屬相為本命忌言及其習俗是有著廣泛的民間信仰基礎的。
民間有“說兇即兇,說禍即禍”的畏懼心理,因而禁忌提到兇禍一類的字眼,惟恐因此而招致兇禍的真正來臨。
死亡是人們最恐懼、最忌諱的了。所以“死”字是不能提及的?!抖Y記·曲禮》云:“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边@是從貴賤、尊卑方面對死事的異稱,是某種等級觀念的表現(xiàn),然而也含有對“死”字的避忌意義,除了社會底層的百姓外,其他人均以改稱避之。后世人士庶階層也極力想要擺脫、避開“死”字的不吉陰影,士大夫階級又稱“死”為“疾終”、“溘逝”、“物故”、“厭世”、“棄養(yǎng)”、“捐館舍”、“棄堂帳”、“啟手足”、“遷神”、“遷化”等等;庶民百姓也把“死”稱做“卒”、“沒”、“下世”、“謝世”、“升天”、“老了”、“不在了”、“丟了”、“走了”等等。如今在戰(zhàn)場上為國家和民族而戰(zhàn)死的人,也被稱做是“捐軀”、“犧牲”、“光榮了”等等。以這些滿含褒義的贊詞來諱避開那個“死”字。鄂溫克族稱老人死為“成佛了”;小孩死稱“少活了”?;刈寮烧f“死”字,要用“無常”、“歿”等代替。其他各族及各種宗教中都有許多字詞是用來代替“死”字的,如果認真統(tǒng)計一下,恐怕不下百八十種。
關于“死”字,民間還相信不能兒戲,據(jù)清袁枚《續(xù)新齊諧》云,有謙語成讖的實例。其文說曾有兩位好友,一人病劇,另一人往視,隨口說道:吾輩均老,不知誰先作古人。病者拱手相讓,說,還是您為先吧。當時只是習于謙讓,誰知探病者果然回去后便死了。由于這一類事情,使得人們不敢在“死”事方面戲言,惟恐弄假成真。更忌諱有意以死亡事咒人。如果無意間說出“死”、“喪”等字,要做噴嚏狀或連唾幾口唾液,以破解之。平時與死亡、喪葬相關的事,也忌諱提及,以免引起不好的聯(lián)想。比如民間忌諱說“棺材”、要說成“財(材)”、“壽材”、“壽器”等等。殯葬時棺材進門要說:“官(棺)也來,財(材)也來,財丁(材釘)兩旺一齊來”等等吉語,以破不祥。
俗間又有地名犯沖的禁忌,以為某些地名有兇厄的意義,或者能夠沖犯自己的本命,因而忌諱提及或者忌諱過往、居住于此地?!度龂萘x》中鳳雛死于“落鳳坡”的傳說,便是基于這一俗信禁忌而形成的例證。河西林縣有有“失陣村”的地名,因其名不吉,客商、軍伍向不進駐,后改為“石陣村”。又有楊家營與郎壘村,毗鄰相望,久不往來。皆因“楊”與“羊”諧音,“郎”與“狼”諧音,楊家營人恐與郎壘村人往來會被沖破克傷自己的本命。至今兩村通婚仍有忌諱。
有些數(shù)字在民間也有吉兇的分別,因而也有宜忌。數(shù)字的單雙有吉兇的感應性質(zhì),一般喜事忌單喜雙,兇事忌雙喜單。這是人們趨吉避兇的心理反映。
總之,語言禁忌是建立在語言神秘感、語言魔力信仰基礎上的。設若人們只把語言看作是一種交際的工具,是一切事物的外殼形式,是人們自己創(chuàng)造、主宰的一套符號系統(tǒng)的話,那么語言的神秘感便會馬上消失,語言的魔力信仰也再沒有什么可怕的了,而語言方面的禁忌也就會自然而然地淡漠乃至不復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