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禁忌
水族,主要聚居于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余者散居于廣西西北部。該族有諸多禁忌,主要的有以下六個方面。
婚姻禁忌
嚴格恪守“同宗同血緣不娶,民宗異氏族開親”的原則,違者受習俗法懲罰。新娘出嫁途中,忌踩同日出嫁新娘的腳印,忌踩抬過死人的路段。若遇之,須繞道而行或由兄弟背其走過。
房事禁忌
新婚之夜忌同房,是夜有伴娘陪新娘,新娘回門后夫家請回,夫妻方可同房。忌在堂中同房,否則會玷辱祖先神靈。出門忌同房,認為對他人不禮貌。
生育禁忌
忌在娘家分娩。若遇意外,只可在野外樹林或山洞生產(chǎn),滿月后方可進娘家門。初背嬰兒回娘家須避開水書上的兇煞日,并在背帶上插上草繩索用以驅(qū)邪。產(chǎn)婦忌食酸辣食品,忌聽怪物響聲及鞭炮,鐵炮等噪音。分娩后3日內(nèi)忌孕婦入門,違者須和公雞來掃家。
喪葬禁忌
忌死者死于兇日(水書上有“歹排”、“殺上”、“寧友”、“半用”等30多個兇日)。若死于兇日,須采取禳解措施,否則認為禍事迭起。壽衣忌雙數(shù)。出嫁女子忌在娘家壽終,若萬不得已,須抬出村外讓其落氣,并葬于僻遠的山洼。在外死亡者,嚴禁抬回寨內(nèi),只能在寨外搭簡易棚子祭悼。否則認為會將惡鬼引入寨中,喪眷忌食犖,安葬死者后方可。喪期忌同房。忌銅、鐵、桐油入棺木或墓穴。
禮俗禁忌
忌以狗、白雞待客,尤其是待岳父母及親朋好友,認為“敲狗散場”,主不和睦;白雞待客,日后客不再來。忌以冷菜殘羹待客;待客忌無酒。忌讓客人孤身而眠,一般為男主人陪男客宿,女主人伴女客眠。
生活習俗禁忌
岳父與女婿忌互贈狗。外出行旅忌見孕婦;忌見婦子解手、梳頭、洗澡等,以為都是不吉之兆,若遇,則別擇他日出行。外出途中忌見異常現(xiàn)象。如清泉暴涌污水,野地突冒水柱,男女交合等,忌見呆滯不飛不走的獸鳥,視其為前來送鬼,尤忌捉其歸家。忌蛇入屋;忌野獸入村;忌山羊在村邊嗥叫,以為是報喪之音。忌雞飛到神龕上站立;忌牛生怪胎、母豬一胎產(chǎn)二仔、狗產(chǎn)獨仔。5歲以下孩童忌吃雞肝、雞胗,恐其日后愚笨;少年忌吃雞翅尖,恐日后寫字手抖動。